100年第1學期-0873 環境政策與法規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30
期末考 30
平時成績(含平時考、討論及到課情形) 40 二次平時考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48 人選讀,尚餘名額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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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李澤民

教育目標

環境資源係一公有財,一般委由政府管理。環境問題之解決須藉助公權力之介入,因此法律規範恆為不可或缺之ㄧ環。環工系學生未來在職場工作,不管在環保機關、事業機構或工程顧問公司均須具有環境保護法規之基本認識與了解。本課程可提供學生在環境保護法規之專業知識,將有助於在職場工作之發揮與成長。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李澤民,環境政策與法規,國彰出版社,民國九十三年。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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