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第1學期-8570 經濟學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成績 30
期中考 30
期末考 4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30 人選讀,尚餘名額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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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林卓民

教育目標

經濟學包含個體經濟學及總體經濟學兩大部份,內容相當廣泛。以一門兩學分單學期的課程,由於時間的限制,內容上必須有所取捨。就法律系學生的需求及實用性,在去蕪存菁後,本門課程將主要著重在基本經濟理論的應用及部份總體經濟的主題。

課程概述

經濟學是研究如何把稀少性資源,做最有效率配置的一門學問,旨在探討人們在有限的資源下如何做選擇,以及人們所選擇的活動,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因此,經濟學也可說是一門研究選擇的科學。本課程介紹基本經濟學概念及分析工具,用來研究如何把有限資源配置到各個彼此互斥的用途上,以期對經濟活動(行為) 有深入的瞭解。課程內容涵蓋個體經濟學及總體經濟學。個體經濟內容包括:理性選擇方法、市場如何運作、市場失靈與政府角色、訊息不對稱、法律之經濟分析等。總體經濟內容包括:總體經濟探討議題、國民所得的意義、物價膨脹與失業、貨幣與金融市場、國際經濟等。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羅台雄 (2011),基礎經濟學,台北﹕五南。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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