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第2學期-1502 刑事訴訟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試 30
期末考試 40
平時成績 30 本課程學期總成績之平時成績計算方式:1 平時成績共計百分之三十,其中教師本人課程百分之十五,教學助理課程百分之十五。2 教師本人課程之平時成績,由出席狀況決定。3 教學助理課程之平時成績,出席狀況與小考成績各佔二分之一。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65 人選讀,尚餘名額5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伍開遠

教育目標

本課程之目標,係先研究刑事訴訟基本之原理與架構,再依據刑事訴訟之進行過程,依次探討偵查、審判、上訴、再審、非常上訴以及執行,說明為何刑事訴訟法在現代國家中,成為憲法之測震儀。刑事訴訟法規範刑事訴訟之程序,當犯罪行為發生時,應對該行為人之犯罪事實依法追訴與處罰,追求實體之真實發現和維護程序之公平正義,以確定國家之刑罰權。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1 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上冊,總論編,自版。
2 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下冊,各論編,自版。
3 張麗卿: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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