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第2學期-1528 司法文書與訴訟實務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成績 40 以學生到課、寫作情形及課堂表現為準
期中考 30 以學生期中考書狀擬作表現為準
期末考 30 以學生期末考書狀擬作表現為準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60 人選讀,尚餘名額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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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陳廷?

教育目標

教導學生了解、熟悉民事訴訟(包括非訟事件)及刑事訴訟之實際運作,結合實體法與程序法於一爐,並學習書狀之撰寫,欣賞、評論,以利日後司法實務運作之處理。

課程概述

(一)非訟事件之處理:1.本票裁定2.拍賣抵押物裁定3.支付命令4.保全程序。 (二)民事訴訟實務:就具體案例說明民事訴訟案件之起訴、答辯、兩造之攻擊防禦方法、舉證責任、法院自由心證之形成、判決、上訴等程序,並學習相關書狀之撰寫。 (三)刑事訴訟實務:就具體案例說明刑事訴訟案件之偵查、起訴、答辯、辯護、兩造之攻擊防禦方法、舉證責任、法院自由心證之形成、判決、上訴等程序,並學習相關書狀之撰寫。 (四)裁判書類之欣賞及評論:蒐集優、劣質之既有裁判書,以供學生共同欣賞及評論。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一)陳廷献著「如何打贏民事官司」
(二)吳光陸著「擬制民事司法書類」
(三) 吳光陸、何志揚、何孟育合著「訴訟文書撰寫範例~刑事編」
(四) 司法周刊雜誌社印行「法院服務處代撰書狀範例」
(五)講義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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