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第2學期-5398 論文設計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提案 10
草評 15
正草評 25
正評口試 5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11 人選讀,尚餘名額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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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程宗賢

教育目標

論文設計( thesis design)是審定建築碩士學位的依據之一,為研究生獨立提出,並在老師指導下完成的設計。論文設計包含提案、設計與論述文本三部份,提案為設計的前段作業,除了陳述設計的議題、建立相關的研究與確立設計的意圖和範圍外,必須有完整的計畫內容(program);設計則是將計畫的內容透過建築的操作執行為一具體的成果,而論述文本則是最後將所有過程與成果整合成足以完整論述的設計說明。 完備的論文設計應具備以下條件: 1.議題明確的主題(particular subject) 2.翔實的研究內容(substantiality) 3.獨特的觀點或創見(specific view or originality) 4.作品達到專業訓練的水準與完整度(professional quality) 論文設計依以下程序實施: 1.各研究生必須於三年級下學期初提交論文設計的提案(proposal),並確定指導老師。提案經B組學程委員會評審委員審核通過後,始得獲准進入下一階段。提案的主要內容在確定論文設計的主題,並完整提出計畫書內容,以確立設計目標、研究方法與觀點等相關事項。 2.提案被評定為「修改後再提」及「不通過」的研究生,可於學期末草評時補提出修改後或新的提案計畫書連同草評階段的進度要求交由評審委員會再審。如研究生在提案通過後變更題目,需再重新提出。 3.提案通過的研究生可開始進行策略構想的設計階段。各生可依據自己的需要與指導老師的建議,擬定設計進度以配合學期評審時程完成最後設計成果。最後提繳的論文設計必須包含完整的計畫書與設計內容。 4.論文設計的評審統一舉行,分為提案、草評、正草評、口試正評四階段,各階段的評審時間在學期初由學程委員會核定。論文設計的評審委員會由B組學程委員會、指導老師與校外專業人士組成,研究生可於正評前提出校外評審建議名單。各生必須參加前階段的評審始得參加下一階段。草評不予計分,正草評成績在60分以上的研究生才得參加正評。正草評未通過者需在下一學期再參加正草評的評審。正評以總分70分為通過的標準(見B組論文設計評審表)。 5.論文設計通過的研究生將取得碩士候選人資格。獲得通過的論文設計須依系的規定將計畫書與設計整理成指定的格式,於指定時間繳交所辦公室。

課程概述

研究所B組學程的宗旨在提供非建築本科大學畢業學士獲得建築專業訓練的機會,以期培育稱職而具備多樣專長素養的建築師。所有研習本學程的研究生除需修習完規定的建築設計課程與補修大學部相關專業技術課程外,尚需要在學程的最後階段完成論文設計始得結業。論文設計也是研究生展現建築專業訓練成果的機會。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由各指導教師與學生討論訂定。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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