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第1學期-3035 民法總則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40
期末考 50
平時成績 1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25人,已有37 人選讀,尚餘名額-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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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高得潤

教育目標

學習民法總則形同在建立學習民法之根基,如同建立一大工程時必須先將工程的根基打好一樣,上課時將由簡單易懂的「人」開始講解,其次是「物」,接著是「法律行為」等逐漸進入抽象的觀念裏,務必在一學年的上下學期中,學好民法總則,以便進入民法之「債總」「債各」「物權」「親屬繼承」等領域中,是為本課程之目標,期待大家共同努力學習。

課程概述

總則編為民法之基礎,本課程說明我國民法總則編之原理原則,注重培養對我國法制的瞭解,從學理與實務上學習民法之運用方法。期能使同學熟悉民法總則的基本概念與思維方式,以奠定未來民法其他各編之基礎。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三民書局 施啟揚著 「民法總則」
小六法全書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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