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第2學期-3040 法律專業與公益事業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資料蒐集與報告 30
田野實習課程參與 50
期末報告 2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15人,已有16 人選讀,尚餘名額-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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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許曉芬

教育目標

目前傳統法學教育面臨兩大問題:一是傳統的法學課程設計並未顧及學生的生活經驗;學生對於現在社會上許多產業的運作情形不瞭解,並且缺乏生活上的法律實務經驗,導致其在領悟與學習法學知識上產生一定的困難。 因此,積極規劃一個新系列的,能夠落實品格陶冶並強化學生法學專業技能法學課程的必要。這系列的課程可以在既有的基礎法學課程上,再行補充、拓展並強化學生的法學智能,以求達成「培育一群有社會價值觀的法律專業人才」的目標。 在既有「法律倫理」課程外,應加強法律系學生與社會工作間的聯繫。例如經由課程的設計,讓學生充分理解律師本身負有公益的義務,而不是純以收益為目標的營利機器。透過與地方公益團體合作,在學生求學階段中,適度地提供學生一個有系統的接觸社會,接觸法律專業,讓學生實際體會弱勢保障與公益維護的環境,進而具體化法律專業與公益事業間的定位與形象。 此系列課程的目的在於給予法學教育另一種新的想像:因為我們相信,法學教育應該著重於培養一個能夠親近與理解這個社會的法律人,而非塑造另一個新的社會階級。希望能透過讓學生在公益團體之學習課程,具體形塑法律學生於法律事業中的公益思維,同時達成凝聚法律學生在社會服務的向心力,促使在地社區團體、社會服務團體與學校在公益事務的互動上有更緊密的連結。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第一堂課發放指定閱讀清單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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