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第2學期-3350 社會:日本型社會的組織原理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分數 40 上課表現,發問,回答問題,作業等綜合評價
期中考試 30 書面報告,分組討論
期末考試 30 研究報告,分組討論,口試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50人,已有126 人選讀,尚餘名額-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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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陳永峰

教育目標

「國家民族的命運全部隱藏於國民性當中」這一類托克維爾式的歷史社會學修辭, 雖然無法實證,但是,諸如日本社會在常識上被認為具有集體性的傾向、重視對權威的服從等論述, 我們卻也難以反對。另外,日裔的美國歷史社會學者法蘭西斯?福山也這樣說:「在日本, 長期存在著長子優位繼承的慣行, 只有長子可能繼承家業, 所以次子以下的男子, 自幼即有離『家』自謀生計的準備。同時, 這使得日本人對於血緣關係較不執著, 但是對於『家』的存續非常重視。此一社會文化傾向, 造成日本人對於引進無血緣關係之人繼承家業並無太大抵抗」。所以, 就法社會學的觀點而言, 在日本的社會文化中, 個人可以說幾乎完全依附於組織當中。而組織與組織之間橫向聯繫能力的薄弱,以及個人所屬集團的單一化,使得個人在組織間移動極?困難。但從結果看來,這樣的行動模式,強化了日本人對組織的忠誠心,使得日本成?注重組織?「縱向人際關係」的社會。而這種社會形態的構成,不只基於個人的自制與道德感,當然也來自利己主義的驅策。就此一意義而言,日本的首相很難成?強人, 日本社會似乎也不期待強人首相的出現。這與同屬東亞民主國家的台灣和韓國,在近年來的民主化過程中所描繪的政治軌跡非常地不同。 另一方面,戰後日本政治學界對於政治過程主導權的所在, 卻非常感興趣,並且展開了長期且活潑的論爭。以東大法學部教授?清明為代表的「官僚主導論」,原為主流,但在1981年後, 京大法學部的村松歧夫以實證研究提出「政黨主導論」,展開對「官僚主導論」的質疑與挑戰。然而, 無論是?的「官僚主導論」或者是村松的「政黨主導論」,甚至內包在「政黨主導論」中的派閥政治、族議員政治等代表「議員主導」的政策形成論, 事實上強調的都是「組織型」的統治而非「個人型」的統治。亦即, 個人主導型政治或特定政治人物在政治過程中的功能, 在日本向來不被重視。這與東亞其他民主國家在近代化過程及現代政治的運作中,政治領袖在政治過程中,經常被凸顯的「人治」色彩相比的話,毫無疑問地,充分顯現日本政治的特異性。本課程將嘗試以[日本人與組織]、[日本型能力主義]、[終身雇用制與日本文化]、[組織社會中個人的探求]等議題,帶領同學們接近日本社會構造的核心。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1,F.Fukuyama,Trust,1995.(中譯《信任》,立緒文化、2001)。
2,山本七平『日本人とユダヤ人』,2004(初版1970)。(中譯《日本人與猶太人》,錦繡出版事業,1994)。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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