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第2學期-2168 金融社會學實務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分數 30 包括出席率和提問
平時報告 10
期中考 30
期未考 3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60人,已有78 人選讀,尚餘名額-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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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劉鎮評

教育目標

台灣在1990年代私營新銀行未開放之前,金融產業的重要組織主要以信合社、農會之基層金融及公營行庫為主。於1991年新銀行陸續成立16家,直至2001年間金融六法通過後,開放金融控股公司設立,此趨勢主要之緣由是來自1997年發生亞洲金融風暴,使一些台灣企業,因財務管理失控造成倒帳嚴重,連帶失業率創新高,致使台灣金融業直接、間接授信受創甚鉅,許多基層金融、地區性銀行及新銀行受到波及,吃下不少呆帳。政府及立法部門因應時勢所需,不得不於2001年間通過金融六法,產生金融合併相對法源;尤其對不良資產,可透過AMC(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使經營不善的銀行暫獲得歸宿。然而,台灣加入WTO後,中小企業面臨全球化、國際化等潮流,經營倍感壓力。台灣的銀行業有那些業務,在實務上,不論在存款、放款、外匯、財富管理與信用卡和大數據數位金融創新等業務,如何以金融專業與金融資本協助企業提升其競爭力或社會之普羅大眾創造財富呢?當中小企業主或普羅大眾有了財富積累後,銀行如何以金融專業協助做好財富傳承規劃?我從事銀行業41年,經歷過1997亞洲金融風暴與2008年雷曼兄弟投資銀行違約事件,造成全球金融風暴。我以多年的經驗積累,對本課程以實務面教授金融社會相關議題,相信同學會有所收獲。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1.選用書本:銀行實務(Bank Financial Institutions), 作者:劉金華,吉遠出版社,
訂書專線:0932-515752(柯清林)

2.陳介玄: 1995 貨幣網絡與生活結構,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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