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第1學期-2286 司法與社會工作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課堂表現與課堂參與 10
出缺席 10 不定期點名5次,每次不到扣總分2分
期中考 25
地方法院參訪心得報告 10
小組平時作業 15 共三次平時作業
期末專題報告 30 口頭報告(20%),書面報告(15%)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85 人選讀,尚餘名額-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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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鍾佩怡

教育目標

1.認識司法體系之組織結構、司法程序與法律文書。 2.實地參訪地方法院,了解司法場域。 3.了解司法社會工作相關理論與新興議題。 4.了解社會工作實務領域相關之法律內涵。 5.了解社會工作專業在司法體系(刑事、民事、少年事件、家事事件等)中扮演的角色與功能,以及實務工作處遇內涵與涉及之倫理議題。

課程概述

1990年代社會立法進入所謂的擴張期,社會工作介入逐漸地被納入相關法律規定內,而且比重愈來愈吃重。本課程主要在引導同學認識在主要司法領域裡面社會工作所被賦與的角色有哪些,以及探討特殊情境加害人與被害人的處遇議題。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陳慧女(2006)。法律社會工作(初版二刷)。台北:心理出版社。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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