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第1學期-3005 民法債編各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分數 30 以出席率與課程參與程度作為評量標準
期中考(口試) 30
期末考 4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97 人選讀,尚餘名額-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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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林更盛

教育目標

本課程針對大三學生,併用學說理論解說與案例演習實作之教授方式,期結合修課學生已有之專業智識基礎,輔以對實務運作之認知,培養修課學生對於我國民事契約法律之興趣,並建立其對於契約法之基礎認知。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李淑明,債編各論(元照)其他輔以上課講義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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