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第2學期-2987 刑法總則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學期總成績 100 隨課程進行狀況調整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101 人選讀,尚餘名額-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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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張麗卿

教育目標

刑法的理論極為抽象,讓初習刑法之人覺得深奧與混亂,讓人無所循從,因此本課程以連貫及活潑之教學方法,將學生引導至理解刑法及喜愛刑法之學習效果。課程中並輔以圖表呈現及案例解說之方式,教導學生學習刑法的目的及培養獨立思辨之能力,讓學生能夠從中獲得學習的樂趣與不錯的效果刑法,分為刑法總則及刑法分則,刑法總則是刑法分則之通論,也是學好整部刑法的關鍵,因此在學習刑法之初,刑法總則即成為必須先通盤認識之課程。刑法總則之內容包含有罪刑法定原則、犯罪論及行為之理論、構成要件、違法性、罪責、錯誤、正犯與共犯、未遂犯、過失犯、不作為犯、競合論、刑罰論及保安處分等。

課程概述

刑法乃規定犯罪及法律效果之刑罰的關係之行為規範,而刑法總則為刑法規定共同適用之準則,亦為研習刑事法之基礎,其於犯罪之基本觀念及刑罰之終極目的,在理論方面固值作深入之比較研究,而在實際運用上,尤須注意其妥適性。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1.張麗卿,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五南,2015年9月
2.張麗卿,新刑法探索,元照,2014年9月
3.林山田,刑法通論(上)(下),自版,2008年1月
4.林東茂,刑法綜覽,一品,2015年8月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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