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第2學期-3009 民事訴訟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40 民事實體法與訴訟法之結合試題
期末考 40 民事實體法與訴訟法之結合試題
平時成績 20 包含助教課、平時出席與上課討論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58 人選讀,尚餘名額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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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石佳立

教育目標

程序法為實現實體權利的途徑,民事訴訟法即為解決民事私法上實體權利義務爭議,以兼顧當事人的程序正義為旨而設,本課程設計的目的在於延續實體法之學習,透過熟悉民事訴訟的實務運用及體系,藉由案例的分析及闡釋,結合實體法與程序法,以奠定同學日後從事法學實務的能力,下學期延續上學期訴權學說之討論,接續討論民事訴訟程序從開始,審理到終結所經過的攻擊防禦以及言詞辯論程序,先解釋程序設立的目的及理論基礎,以實務上的操作及判例為主,期建立學生實體法與訴訟法一貫的體系。另民事訴訟法歷經重大修正,本課程亦著重新舊法的變革,以利同學了解民事訴訟法改革的方向及新舊法的區別。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民事訴訟法要論,楊建華著、鄭傑夫增訂;民事訴訟法,呂太郎著。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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