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第1學期-2524 建築教育的社會實踐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社會性加入建築設計之能力 50
社會性加入建築實踐之能力 5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25人,已有37 人選讀,尚餘名額-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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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李忠益

教育目標

“社會”一詞通常跟“人類社會”有相同含義,其著眼點為社會由人類共同組成。對建築教育而言,如果可以透過「實證與調查」「參與與對談」「批判與分析」,在學生時期就可以熟悉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建立,可以讓學生在學習建築設計的過程中增設計的“溫度”。這是本課程的目標。 換句話說,“建築設計”加上與“社會之人對話“,透過想像力與創造力的實踐,將可能更深切理解與認識自身學習目標與相向。很明確的,設計者不能獨活於社會,終將面對使用者的深切想像。更延伸解釋的說明,建築設計者應該回到面對社會與人的深切理解,思考建築的可能性。 課程過程中,我們將分兩個進程,第一個階段為,創作與對談。對談的定義是將設計變成可以直接讓社會之人評價與說明的機制。這是什麼意思?學生必須將創作視之為商品,透過與非建築專業的社會之人的接觸理解自身創意被接受的程度。 第二階段將為遠在緬甸的偏鄉孤兒院設計一個建築,課程期間會討論社會人的真實需求與設計慾念的差距。如果有機會,我們將於寒假時出發,去真實的實踐我們的建築設計。 給予者與受予者之間的距離,是這一個課程最主要要討論的議題。 這堂課的重點在於設計實踐二字,因此可以解釋成建築設計的延伸。是需要做設計的。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莊子本義/三民書局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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