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第1學期-1432 民法概要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出席 25
課堂表現 10 討論、提問、回答
期中考試或報告 30
期末考試或報告 30
自評分 5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100人,已有102 人選讀,尚餘名額-2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陳 健

教育目標

民法為法律科目當中的基本法,培養財產法與身分法的概驗,對生活上運用是息息相關。課程內容將朝向架構式、專題式建立學生自行運用民法的能力,解決法律問題及增加國家考試的知識

課程概述

民法在於解決私法糾紛,即與公權力之運作無關。 人民之日常生活,無不與民法息息相關。諸如買到凶宅、泡水車;學生租賃房屋,房東不是所有權人。本課程在於使同學如何成立一個合法的法律關係,避免日後語意不清,徒增困擾。例如當事人資格,各種法律關係之要件,法律之立法精神。建立基本法律之邏輯觀念,破除以訛傳訛之訊息。同學有了民法基礎,對於其他之法律如商事法、消費者保護法,當可舉一而反三。民法要思考、要累積,非一日可成。同學不可心存僥倖之心,臨陣磨槍,不亮也不光。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林洲富,民法案例式。
陳聰富,民法概要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民法概要歷史開課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