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第2學期-5604 醫療法律糾紛處理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學員以繳交期末報告為成績評量基礎 100 學員一只掉議題完成期末報告,以作為成績評定的標準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21 人選讀,尚餘名額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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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柯耀程

教育目標

授課目標:確認醫病的權利義務關係,在法律定位的實然與應然,以使得修習課程者能瞭解醫療所生的法律關係。課程以醫療法為基礎,因醫療所生醫療糾紛問題的探討,檢視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檢討醫療糾紛的法律關係,對於醫療糾紛所生的責任定性,進而倒出處理醫療糾紛應有的模式,界以降低醫療糾紛的紛擾,能使從事醫療工作的醫護人員,安心善手逾期醫療的崗位,避免醫療糾紛造成醫療體系的危機意識。藉以醫療糾紛問題的理解,以及其處理模式的掌握,讓醫療層次的發展與提升,能在法律關係上,確認應有的基本認知。 授課內涵:一、醫療的法律關係定性;二、醫病關係與法律責任概述;三、預防性醫療的法律問題;四、病人自主與醫療的平衡關係;五、醫療正當性與風險;六、具體醫療作為的前提及其法律屬性;七、醫療糾紛的成因與現象;八、法律上對於醫療糾紛責任任的機制;九、具體個案分析與處理模式的融合;十、平衡醫療責任的可行性方式;十一、醫療糾紛訴訟與調解方式的剖析;十二、概念與個案融合的綜合研判。 具體授課的內容,係從題綱導入具體應遵循的程序,從醫療行為,不論作為或不作為,採取以案例引導方式,遍及醫療程序SOP的基本要求,諸如告知義務與具體內容、病人自主與醫療專斷問題、醫療臨界的問題、預防性醫療是否為豁免法律責任的保護傘?舉凡醫療所生的諸等問題,儘量於課程及實際授課中予以呈現,以使得修習該課程者,得以全面性掌握醫療問題與醫療糾紛的處理,如何確實保障權利,同時兼顧及病人的最佳利益,以創設醫病和諧的願景。

課程概述

本課程之開設目的有三:第一,引起醫療院所暨其醫事人員,對於醫療法律問題產生興趣。第二,透過分析我國最高法院關於醫療糾紛之判決,掌握實務上之爭議問題。第三、鼓勵醫療院所暨其醫事人員,結合醫學與法律的專業能力,從事科際整合之醫事法學研究。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隨課程需要提供學員相關資料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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