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2學期-1853 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試 40
期末考試 40
上課出席討論 2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134人,已有44 人選讀,尚餘名額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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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柯義龍

教育目標

期使公共行政系學生具有憲政民主的理論與實務基礎。本課程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關於一般性憲法理論,即憲政主義的解說。其中包括人民主權與法律主治之內涵。第二部分是就中華民國憲法條文,依照章依序節講述我國憲法的結構,人民權利的保障,以及政府的組織。本課程於講解當中將扣緊與行政上的政治、管裡、法制元素,以凸顯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之本質。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柯義龍,中華民國憲法講義(自刊)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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