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1學期-1489 刑法總則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成績 60 小考;出席情況;上課參與程度。
期中考試 30
期末考試 3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85人,已有106 人選讀,尚餘名額-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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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張麗卿

教育目標

刑法總則課程的首要目標,就是奠定刑事實體法學習的基礎,因為刑法總則的核心內容為刑法一般適用原則、犯罪論、法律效果論及競合論等,未來學習刑法分則或特別刑法等,都有關聯。另外,就是使修課同學,在刑法總則理論能深入了解;實際運用上,亦可得心應手。刑法總則的學習應在抽象與具體之間,來回觀照,達到理論與運用並重的目標。

課程概述

刑法總則乃規定犯罪成立之一般要件及法律效果之法律規範,其核心之內容為刑法之一般適用原則、犯罪論、法律效果論及競合論。刑法總則為刑罰法規(含特別刑法、實質刑法及附屬刑法)之共同適用的準則,亦為研習刑事法之基礎。其中,犯罪論涉及犯罪判斷之客體、犯罪判斷之基準及程序;法律效果論刑罰及保安處分之終極目的、種類、裁量基準及刑事政策之理念。在理論方面固值作深入之比較研究,而在實際運用上,也須注意其妥適性,於學習過程中,也應在抽象與具體之間,來回觀照。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張麗卿,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五南出版,2007年9月。
張麗卿,新刑法探索,元照出版,2008年9月。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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