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2學期-1490 法學緒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40 以申論題方式測試同學之學習效果,並理解同學之表達能力,另輔以點名、發問方式決定平時成績。
期末考 50
平時成績 1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66 人選讀,尚餘名額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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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高得潤

教育目標

期待同學於一學期之時間內建立法學基礎,如法學之概念,瞭解掌握法學之精義,方能進一步深入研究學習法學,由於概念抽象,規定未必明確,必須透過講解,方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期待同學共同努力,將法學精通。

課程概述

授課對象:法律系正科學生。授課內容:啟發學生認識研究法學任務,講解法學的基本概念與原理原則。法學是社會生活的科學。人與人從事工商交易、成立家庭、養育子女、承繼遺產以及參與政府組織、享用公共資源、行使公民權利、擔負社會義務時,均會受到法律之規範。因此,可以說法律是我們日常公、私生活不可或缺之科學。本課程即介紹公、私生活所必要的法學知識。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李太正、王海南、法治斌、陳連順、黃源盛、顏厥安等六人合著之「法學入門」為教科書,元照出版社出版。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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