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第2學期-8313 民事訴訟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33
期末考 33
上課出席率 35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50 人選讀,尚餘名額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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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林朝榮

教育目標

民事訴訟法乃為解決私法上權利爭執而設之程序法。當私法上所定之權利義務發生爭執,而不能自行協調以求解決時,勢須訴請國家司法機關適用民事訴訟法所定之程序而為裁判,俾透過此一手段性、技術性之法律,以謀求私法關係之終局確定。正由於民事訴訟法具此程序性、手段性及技術性之特質,對於欠缺訴訟實務經驗之學生而言,在學習上比較困難。是本課程之教學目的,重在深入淺出之介紹,儘可能將訴訟法之理論與規定,與實務之運作情形相結合,以克服學習上之困難,並激發學生研究之興趣,而厚植訴訟法學之基礎。

課程概述

民事訴訟法為規定民事訴訟程序的法律。有關人民的私權遭受侵害或發生爭執時,自得向司法機關請求保護之,從而確定其私權 解決爭執。該私權紛爭之解決,其程序應如何進行?法院如何裁判?本課程即在詳細研討該項法律之規定及實踐情形。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1.判例、解釋等實務資料。
2.楊建華原著、鄭傑夫增訂,民事訴訟法要論。
3.授課教師撰寫之講義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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