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第1學期-1509 票據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40 期中考筆試成績
期末考 40 期末考筆試成績
平時上課互動表現 20 上課個案意見表達及其他法規概念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85人,已有98 人選讀,尚餘名額-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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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莊中原

教育目標

一、教學目的: 講授票據法之原理及規定,並配合當今之金融銀行界票據業務實務處理流程。 其目的在使學生在了解票據法規定外,亦能熟悉票據法在司法及金融實務甩解,以便於日從事金融法務或司法事務時處理有關票據相關問題時能理論與實務兼顧。 二、主要內容: 1、票據原理及性質。 2、票據法總則編。 3、票據之簽發﹝含支票存款戶之開戶﹞、轉讓、權利行使、追索權。 4、票據權利行使、票據抗辯事由及票據時效。 5、票據退票實務。

課程概述

票據法為一具有高度技術性之法律規範,其內容並非僅憑一般常識即能了解,因此藉由本課程,期使學生對我國票據之規範、學理及實務運作能有深入了解。本課程將介紹票據(匯票、本票及支票)之基本概念、分類及其使用,主要內容包括:票據之簽名、票據代理、偽造、變造、各種票據行為、票據權利之移轉與行使、票據當事人之責任及權利等。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三、主要教材及參考用書:
1、票據法(95年版)﹝自作﹞
2、銀行票據實務專題研究﹝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票據法務教材﹞
3、票據法暨銀行實務﹝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票據法務教材﹞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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