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第2學期-1484 法制史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成績 30 課堂提問討論、學習態度及出席情況等
期中考試 30
期末考試 4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140人,已有132 人選讀,尚餘名額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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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徐振雄

教育目標

1、了解法歷史、法思想、法文化、法制度、法社會意識、法律規範等基本法制/法律史概念及主要講授範圍與對象。 2、了解中國傳統法律、外國法律體系/法系的歷史發展與制度形成。 3、了解台灣在不同時期的法律規範源流、變遷軌跡及其背後的法思想文化及司法/法律制度的構成與實踐。 4、了解法制/法律史對現今社會法意識與規範的重要作用,考察法歷史之流與變,並反省傳統法制與現代法治的差異,從而作為法律規範轉移或修改的理念基礎。

課程概述

使學生瞭解法制史之意義及重要性,鑑往知來---在以古為鑑下去省思中西法律文化的衝擊,並進而反省如何使法律文化生根。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1、王泰升,台灣法律史概論,台北:元照,2004年9月。
2、鄭秦,中國法制史,台北:文津,1997年4月。
3、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台北:里仁,1984年9月。
4、黃源盛,法律繼受與近代中國法,台北:黃若喬出版,2007年3月。
5、陳惠馨,中國法制史的研究與方法—傳統個人、家庭與婚姻,台北:元照,2006年3月。
6、馬漢寶,法律與中國社會的變遷,台北:作者自版,1999年4月。
7、林端,韋伯論中國傳統法律,台北:三民,2004年5月。
8、徐振雄,民主、法治與社會—從傳統到科技未來的法省思,台北:高立,2006年7月。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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