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第2學期-4994 文化行政專題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研讀每週指定教材與繳交主報告 40
參與課堂討論 30
繳交期中與期末報告 3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5人,已有8 人選讀,尚餘名額-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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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蔡偉銑

教育目標

一般都認為,能夠將無形的文化內容,透過再造、加值與商品化的過程,而藉用產品和服務呈現形式的「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是附加價值最高、更具精神價值、永續性與在地全球化可能性的一種知識經濟產業。 然而,不論是學界朗朗上口的「文化創意產業」、「遺產工業」等概念,或是文建會含括廣告、建築、藝術及古董市場、工藝、設計、流行設計與時尚、電影與錄影帶、休閒軟體遊戲、音樂、表演藝術、出版、軟體與電腦服務業、電視與廣播等十三項重點計畫的「創意產業」概念,都似乎是既寬廣又模糊更是讓人看不清的行當。但回歸到實務層面來看,不論文化活動或文化產業的發展,皆不免涉及到法源、組織、經費、人事與設備等現實條件,文化活動的進行與文化產業的發展,皆有賴於文化行政從業人員能夠有效管理與推動這些繁雜的庶務,以及扮演「文化行動者與組織╱參與者╱政府」間的協調者角色。 本門課程的目標,即在於協助同學在認識文化的意涵與作用,以及了解文化產業化之特性的基礎上,逐步了解文化與行政的關係,文化行政所涉及的政策、法源、組織、經費、人事等相關面向與業務,以及文化行政從業人員應有的觀念與涵養,同時透過一些政府對於文化產業的相關政策與措施的分析與檢討,提供同學進一步思考如何有效管理繁雜的文化行政庶務。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David Hesmondhalgh, 廖珮君譯。2008。《文化產業分析》。台北:韋伯。
夏學理等。2004。《文化行政》。台北:五南。
夏學理等。2008。《文化創意產業概論》。台北:五南。
夏學理等編。2002。《藝術管理》。台北:五南。
夏學理等。2005。《文化機構與藝術組織》。台北:五南。
William J. Byrnes, 桂雅文等譯。2004。《藝術管理這一行》。台北:五觀藝術管理。
David Throsby, 張維倫等譯。2003。《文化經濟學》。台北:典藏藝術家庭。
鄭自隆等。2005。《文化行銷》。台北:空大。
郭為藩。2006。《全球視野的文化政策》。台北:心理。
林信華。2002。《文化政策新論》。台北:揚智。
經濟部。2007。《2007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台北:經濟部。
John Pick, 江靜玲編譯。1995。《藝術與公共政策》。台北:桂冠。
Paul Ransome, 黃彥翔譯。2008。《工作、消費與文化》。台北:韋伯。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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