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已於 2019-02-28停開

107年第2學期-6651 地方自治與社區發展專題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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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10人,已有0 人選讀,尚餘名額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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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張峻豪

教育目標

本課程作為研究所地方政治組的選修課程,除希冀學習者除了對台灣社區發展協會之角色、功能有所理解外,更能旁及社區發展相關理論,並釐清社區發展協會在地方上與其他基層組織單元如:村里長、村里幹事、公寓大樓管理委員等,在事權劃分與地方事務運作上的關聯,以及其中的「競合」關係。再者,基於縣市地方特色之不同,各地的社區發展協會在協助或推動地方事務上所呈現的不同面貌,及對地方選舉、地方派系等實際政治運作之影響,也同樣是學習者必須檢視的重要議題。此外,本課程更希望學生能經由與它國社區主義的比較,思索台灣在地方政治運作上應如何更體現社區意識之精神,並結合當前普遍重視的「多層次治理模式」(multi-level governance),提出「社區自主」、「社區改革」的方向,建構台灣地方自治的前景。

課程概述

除希冀學習者除了對台灣社區發展協會之角色、功能有所理解外,更能旁及社區發展相關理論,並釐清社區發展協會在地方上與其他基層組織單元如:村里長、村里幹事、公寓大樓管理委員等,在事權劃分與地方事務運作上的關聯,以及其中的「競合」關係。再者,基於縣市地方特色之不同,各地的社區發展協會在協助或推動地方事務上所呈現的不同面貌,及對地方選舉、地方派系等實際政治運作之影響,也同樣是學習者必須檢視的重要議題。此外,本課程更希望學生能經由與它國社區主義的比較,思索台灣在地方政治運作上應如何更體現社區意識之精神,並結合當前普遍重視的「多層次治理模式」(multi-level governance),提出「社區自主」、「社區改革」的方向,建構台灣地方自治的前景。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聶崇信、朱秀賢譯,Carl Cohen著,1990,民主概論(Democracy),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
徐震,1980,社區與社區發展,台北:正中。
徐震,1983,社區發展在歐美,台北:國立編輯館。
李天賞(編),2005,台灣的社區與組織,台北:揚智。
陶蕃贏,1994,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實務,台北:五南。
黎淑慧,2004,公寓法與社區發展,台北:新文京。
曾怡仁、廖達琪、張峻豪,2004,《村里長是否改為有給職之研究》,內政部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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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pbell, Adrian and Andrew Coulson. 2006. Into the mainstream: Local democracy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Local Government Studies, Vol. 32, No. 5, pp. 543 – 561.
Sullivan, Helen, James Downe, Tom Entwistle and David Sweeting. 2006. The three challenges of community leadership. Local Government Studies, Vol. 32, No. 4, 489 – 508.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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