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2學期-3163 社會:政府與人民:台灣的憲政經驗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試 45 課堂講述內容的整合
期末考試 45 課堂講述內容的整合
課堂參與討論(含出席狀況) 1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110人,已有113 人選讀,尚餘名額-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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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柯義龍

教育目標

本課程是希望透過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施行的經驗,瞭解落實憲政的成就與困境。在方法上是從歷史的回溯,梳理中華民國憲政發展的軌跡,其中包括治理制度的變遷,二方面是人權保障的「進」(人權保障的落實)與「退」(人權保障遭逢的困境)。期望學生可以深入理解我國實施憲法的機會與限制,作為我國持續憲政民主發展的知識基礎。

課程概述

通識課程不同於專業課程,實乃著重引導學生主動關懷、探索與實踐人類的終極價值與智慧;同時通識課程所提供的知識,不是專業課程的淺薄化,而是具有厚實感的基礎知識。本校根據創校傳統、校訓與辦學理念訂定通識教育定四大基本素養:求真素養、篤信素養、力行素養與宏通素養,以具體落實本校通識教育之理想。希望本校學生能發揮自主學習精神,在通識課程老師的引導下,逐漸培養其通識教育基本素養,並期待能終身學習。各種基本素養並訂有具體的學習成效指標,以做教學與學習成效之自我檢證的具體指標,分述如下:求真素養(自然領域):1.學習自然科學的方法或哲學以探索物理與生命世界的微妙,2.發揮就事論事的精神,3.能參與科學議題相關的公共事務。篤信素養(人文領域):1.學習人文精神以探索內在自我與領會人類文明的深層價值,2.發展自律精神,3.能運用理性進行道德推理。力行素養(社會領域):1.運用社會科學的方法或哲學以激發學生的傾聽與溝通能力,2.承認與尊重多元差,3.實踐民主審議的精神。宏通素養(跨領域):1.追求人類的整體價值,2.融通求真、篤信、力行等素養於個人生命之中。各領域的課程對於學習成效指標可以跨選,不必拘泥。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李惠宗(1997)。憲法要意。台北:敦煌書局。
柯義龍(2009)。治理的憲政意涵集其理論基礎。台北:麗文文化事業。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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