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第2學期-1750 文化產業與行政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出席上課、發問與參與討論 30
課程主題報告 30
相關案例課堂與書面報告 4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16 人選讀,尚餘名額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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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蔡偉銑

教育目標

一般都認為,能夠將無形的文化內容,透過再造、加值與商品化的過程,而藉用產品和服務呈現形式的「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是附加價值最高、更具精神價值、永續性與在地全球化可能性的一種知識經濟產業。 然而,不論是學界朗朗上口的「文化創意產業」、「遺產工業」等概念,或是文建會含括廣告、建築、藝術及古董市場、工藝、設計、流行設計與時尚、電影與錄影帶、休閒軟體遊戲、音樂、表演藝術、出版、軟體與電腦服務業、電視與廣播等十三項重點計畫的「創意產業」概念,不論是強調日常生活的美學化,還是呈現符號與象徵的文化活動,都似乎寬廣模糊到讓人摸不著頭緒。 然而,回歸到實務層面來看,不論文化活動或文化產業的發展,皆不免涉及到法源、組織、經費、人事與設備等現實條件,文化活動的進行與文化產業的發展,皆有賴於文化行政從業人員能夠有效管理與推動這些繁雜的庶務,以及扮演「文化行動者與組織╱參與者╱政府」間的協調者角色。 本門課程即在於協助同學從實務層面來認識與討論文化活動的相關議題。 本門課程的目標,即在於協助同學逐步認識文化的意涵、作用與文化產業化等的特性,進而了解文化行政所涉及的政策、法源與組織、經費與人事等業務與相關議題,以及文化行政從業人員應有的觀念與涵養,同時透過分析與檢討政府有關文化產業的政策與措施,期以提供同學進一步思考如何有效管理繁雜的文化行政庶務。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David Hesmondhalgh, 廖珮君譯。2008。《文化產業分析》(必備,不同出版年版本亦可)。台北:韋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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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學理等。2005。《文化機構與藝術組織》。台北: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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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by Miller等,馮建三譯。2003。《全球好萊塢》。台北:巨流。
William J. Byrnes, 桂雅文等譯。2004。《藝術管理這一行》。台北:五觀藝術管理。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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