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第2學期-2697 行政救濟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35
期末考 35
課堂表現 15 請多參與課堂討論或給予回應
出席 15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31 人選讀,尚餘名額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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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周欣怡

教育目標

本課程主要係學習行政法律關係與行政救濟體系之間的連結,並學習我國行政救濟程序之運作,人民之權利進而得以獲得完整之保障。

課程概述

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請願、訴願、訴訟之權」,在法治國基本思想之要求下,「有權利必有救濟」之理念深植人心。行政救濟係指人民因行政機關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致其權益受損害,而向國家請求申訴之制度。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本課程未指定教科書,以下教科書可供同學參考:

李建良,行政訴訟十講,元照,2022。
吳庚/張文郁,行政爭訟法論,元照,2018。
徐瑞晃,行政訴訟法,元照,2020。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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