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申請與表單下載服務

【特殊情形申請退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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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
「特殊情形申請退選」辦理期間為113年9月23日-10月4日
若欲辦理退選者,請於10月4日下午5點前簽核完畢並交回註冊課務組辦理。

 

申請流程:

  1. 線上填寫「特殊情形申請退選單」
  2. 印出退選單紙本並完成簽核流程(授課教師、本系系主任)
  3. 將紙本繳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4. 註冊課務組審核並協助申請通過者退選課程(需1-2日工作天),審核未通過者將另行通知
  5. 至學生資訊系統中確認課表

須完成上述流程,才算完成退選申請~~

★部分課程在完成第1步驟後,顯示此門課程教師已同意無須列印紙本簽核,那麼即可省略第2-3步驟。但務必於2天後自行至課表中確認課程是否已移除喔~

[ 尚未開放申請,但你可以登入詢問問題 ]

【校際選課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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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單適用「學期中」及「暑修」之校際選課申請
暑修開放申請期間:視外校開放辦理時間,至外校辦理完成後一週內繳回
各學期開放申請期間:截止日為該學期開學第二週(即該學期人工加選截止日前)


本校學生如欲至外校修課,須事先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請參考下方「申請流程」,並於「該學期加退選期間」(暑期則為外校辦理選課期間)完成申請。

如欲以至外校修習之課程「抵免」或「替代」為本校規定修習之必修、選修課程,

請務必與本系系辦確認是否可抵免或替代。

 

申請流程:

  1. 線上填寫「校際選課申請表」
  2. 印出申請表紙本並完成校內簽核流程(系主任、院長)
  3. 至註冊課務組登記核章(註課組、教務長)
  4. 至他校申請選課
  5. 將申請表正本繳回註冊課務組

須完成上述流程,方能採計校際選課課程學分及成績。

如未依時間繳回申請表,請恕無法登錄選課資料及成績!

 

[ 須先登入才能詢問問題或進行申請 ]

【特殊超修學分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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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超修處理方式說明如下:
同學透過網路選課、人工加選,不須申請即可修習至多 28 學分,超出 28 學分之課程,系統仍會予以退選(預計於 9 月 23日檢查)。

 

【113-1特殊超修申請】(修習28學分以內不須提出申請)
● 申請對象:僅限最高年級(4年級及建築系5年級)
● 申請期間:113年9月16日(一)~9月20日(五)
● 申請方式:持歷年成績單至註冊課務組個別申請,經審核同意後方可修習至31學分。

 

申請流程:

  1. 持歷年成績單至註冊課務組個別申請,審核後開放申請單填寫
  2. 線上填寫「超修學分申請書」
  3. 印出申請書紙本並完成簽核流程(系主任簽核)
  4. 將紙本繳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並檢附本學期學期課表、歷年成績單
  5. 教務處確認
  6. 通過者將由註冊課務組協助加回原先被刪除課程,申請未通過者將另行通知

[ 須先登入才能詢問問題或進行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