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第1學期-8576 民法實例演習(二)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期中考試 | 20 | 考試成績 |
期末考試 | 30 | 考試成績 |
課堂表現 | 50 | 課堂準備及討論表現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64 人選讀,尚餘名額6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陳 健教育目標
本課程將以國家試題、法院判決及新聞案例為素材,使學生熟悉案例分析、資料蒐集及法律書類的撰寫。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選修課,學分數:2-0
上課時間:三/10,11[L208]
修課班級:法律系3,4,法律系3,4,5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四選二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陳 健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一/10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1.王澤鑑。民法總則、債法原理;
2.李淑明。民法相關叢書;
3.律師司法官歷屆試題;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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