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第2學期-0374 法律哲學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出席與參與 30
期中考試 35
期末考試 35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11 人選讀,尚餘名額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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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李心文

教育目標

介紹法律哲學裡的重要問題,還有回答這些問題的一些重要的理論。這些問題包括:(1)為什麼要守法?如果個人自由很重要的話,那麼,政府憑什麼以法律限制人民的自由?不合理或不合乎道德要求的法律,還有法律的效力嗎? (2) 刑法的依據是什麼? 如果殺人是錯的,那麼國家憑什麼對某些犯罪者處以死刑?死刑是合理的刑罰嗎?(3) 如果惡法非法,那麼面對不合理或是不道德的法律的時候,人民應該如何回應?(4)民主國家重視自由,因此言論自由受到相當程度的保護。 言論表達的自由是否是沒有限制的?如果言論會造成誤導大眾、或是敗壞社會風氣,是否應該被限制?(5) 民主國家重視平等,因此法律應該平等地看待人民。這是什麼意思? 如果人人平等,那麼為什麼考試時,有某些學生可以加分? 為什麼要為少數列出保障名額?為什麼同志婚姻不被承認? 這些政策是否違反平等的精神?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Philosophical Problems in the Law, David M. Adams, 4th Edition, Wadsworth Publisher, 2005.
另有其它補充資料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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