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第2學期-0873 環境政策與法規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30
期末考 30
平時成績(含平時考、討論及到課情形) 40 二次平時考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45 人選讀,尚餘名額25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李澤民

教育目標

環境資源係一公有財,一般委由政府管理。環境問題之解決須藉助公權力之介入,因此法律規範恆為不可或缺之ㄧ環。環工系學生未來在職場工作,不管在環保機關、事業機構或工程顧問公司均須具有環境保護法規之基本認識與了解。本課程可提供學生在環境保護法規之專業知識,將有助於在職場工作之發揮與成長。

課程概述

法規係抽象或概括的文字,具體表現政府政策,並為社會生活之規範。環境保護立法係將環境保護的目標、責任與方法及費用的歸屬作一詳盡的規劃,並予以成文化,使其具有法的拘束力。因此要瞭解環境保護法規的涵義、精神及為何要作此規定,須對環境保護工作有所認識與瞭解,尤其各項污染防治(制)之策略與措施更是重要。本課程由理論與實務探討環境問題,並藉由立法程序落實環境保護工作,期能訓練學生學習環境保護%A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李澤民,環境政策與法規,國彰出版社,民國九十三年。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環境政策與法規歷史開課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