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第2學期-1487 刑法總則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平時成績 | 40 | 課堂小考、作業等。 |
期中成績 | 30 | |
期末成績 | 3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90 人選讀,尚餘名額-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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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張麗卿教育目標
刑法區分為刑法總則及刑法分則,刑法總則是刑法分則之通論,因此在學習刑法分則之前,須對刑法總則有通盤之認識。刑法總則的內容大致包含有罪刑法定原則、犯罪論及行為之理論、構成要件、違法性、罪責、錯誤、正犯與共犯、未遂犯、過失犯、不作為犯、競合論、刑罰論及保安處分等內容。
由於刑法總則的理論非常抽象,初學者往往無法掌握,因此本課程以連貫及活潑之教學方法,將學生引導至理解刑法及喜愛刑法之學習效果。課程中並輔以圖表及實際案例解說之方式,教導學生思考學習刑法的目的及解決問題的方法,讓學生能夠從中獲得學習的樂趣與效果。
課程概述
刑法乃規定犯罪及法律效果之刑罰的關係之行為規範,而刑法總則為刑法規定共同適用之準則,亦為研習刑事法之基礎,其於犯罪之基本觀念及刑罰之終極目的,在理論方面固值作深入之比較研究,而在實際運用上,尤須注意其妥適性。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3-3
上課時間:六/2,3,4[L208]
修課班級:法律系1B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不開放隨班附讀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張麗卿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須先行預約時間及地點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張麗卿,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五南,2011年9月
張麗卿,新刑法探索,元照,2008年9月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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