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第2學期-1530 司法文書與訴訟實務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成績 30 以學生到課情形及課堂表現為準
期中考 30 以學生期中考書狀擬作表現為準
期末考 40 以學生期末考書狀擬作表現為準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67 人選讀,尚餘名額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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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陳廷?

教育目標

教導學生了解、熟悉民事訴訟(包括非訟事件)及刑事訴訟之實務處理,結合實體法與程序法於一爐,並學習書狀之撰寫,欣賞、評論,以利日後司法實務運作之處理。

課程概述

本課程包含非訟事件、民事訴訟事件、刑事訴訟事件之實務運作及相關書狀之撰寫,欣賞、評論,結合實體法與程序法於一爐,使學生了悉民事訴訟(包括非訟事件)及刑事訴訟之實際運作及其相關書狀之寫作技巧,以利日後司法實務運作之處理。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一)陳廷献著如何打贏民事官司。
(二)吳光陸著擬制民事司法書類
(三)司法周刊雜誌社印行法院服務處代撰書狀範例
(四)講義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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