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第2學期-2386 建築設計習作(四)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第1個設計 35 6週
第2個設計 15 2週
第3個設計 50 8週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36 人選讀,尚餘名額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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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關華山

教育目標

建築設計可以說是創作者在特定的概念(idea)指導之下,經過思考程序,用型式(form)傳達他的意念和感情的一個過程。因此建築設計所使用的首先就是形式,形式可以是實體也可以是空間,其次設計更是思考的過程,雖然過程總會有一個結果,但設計的活動本身就是翻來履去的過程,這個過程和形式必是一個或少數幾個概念的控制下,最後傳達創作者的意念和感情。也就是賦予建築一種意義。然而有意義的概念卻涉及到文化和社會的問題,概念是否有意義是否合宜,也都是每位創作者必須思考的問題。 經過一學期的專業建築設計,大家會發現設計不只是對空間的抽象化思考,除了概念傳達,還得用建築空間表現出概念來,加上對法規限制、結構與構造系合理、物環要求及細部思考等,建築成為很真實。 建築所含蓋的範圍很廣,所以本學期課程仍然是從建築出發,直接面對真的建築。並配合大二其他必修課程,像建築構造與建築物環等,將會容入建築設計學裡,成為主要的練習元素,再加上對整體建築與複合性功能架構的操作,也都是本學期的訓練重點。

課程概述

1.練習完成一個建築設計案 2.培養分析問題的能力 3.發展設計概念構思與執行的能力 4.初步學習整合建築機能與相關建築系統 5.學習觀察環境並加以回應 6.熟習建築元素與傢俱的尺度與表現方式 7.完成建築表現法的基本訓練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1.Francis D.K Ching, Architecture, Space, Form and order/ John Wiley & Son
2.Francis D.K Ching, Building Construction illustrated/ John Wiley & Son
3.彭一剛,建築空間組合論 /地景
4.劉育東,建築的涵意/ 胡氏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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