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第2學期-4901 法學日文選讀(四)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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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出席情形評定學習成果 | 5 | 必要時舉行小考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20人,已有39 人選讀,尚餘名額-19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高得潤教育目標
台灣與日本之法學有許多相同的地方,不僅各種法律名稱相同,亦同為大陸法系之國家,因此日本之判例學說有許多值得吾人借鏡之處,本課程以日本之判例學說為中心,詳細解說文章之結構,並討論其內容,以提高研究生之日文法學之能力,提供在撰寫論文時參考日本學說與判例之閱讀能力。
課程概述
指導同學閱讀日文法學論文或判例,提高日文法學能力為主要目的。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選修課,學分數:0-2
上課時間:四/6,7[L205]
修課班級:法律碩博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綜合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高得潤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隨時於系辦或研究室,若有必要亦可來電預約。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有斐閣出版之「民法例百選」。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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