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第2學期-5459 景觀設計語言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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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研讀報告一篇 | 30 | |
創作作品一件 | 30 | |
上課討論及筆記 | 4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16 人選讀,尚餘名額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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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侯錦雄教育目標
景觀設計(建築行為)是人為的藝術創作與自然的環境美感互動產生出的交互關係,其創作的過程常是哲學辯證與論述的議題,一件景觀作品具有公共藝術的產生,亦可以是藝術家獨自創作的表現,也可以是反映出當地景觀或場所的特質,更是人們對文化或環境的探討與反映。其藝術創作本身即是一種符號象徵,所呈現的形式與觀賞者對其作品表現閱讀的結果是它所代表的意涵。因此,創作者、觀賞者、營造者及管理者對於「景觀」閱讀的了解或詮釋是值得深入研究探討的,而其中使用的溝通媒介「語言」更值得深入探索。本課程探討生態、生產與生活三項人類營造景觀(棲地)的基本演化概念。
1,生態美學其中包含了生態的完整性的認知與美學吸引力的感受,對於景觀專業者而言,其藝術的創作除了必須包括美學的表現與型式的決定外,更必須要回應環境決策中的生態關懷。2,設計是籍由「美學」展現出來的符號意義具有正面的感覺與情緒的反射,生態美學的美學吸引力使我們具有歡娛的感受。景觀生態美學的設計與規劃方法是來自於地方與自然的設計,也就是讓「自然」看得見。公共藝術的生態設計是藉由對場所的充分瞭解,找尋其在小尺度中的感受並直接地反應當地的狀態與地方環境;尊重所有物種的需要而結合生命演替過程的脈絡納入設計的本質中,讓自然的循環與演替的過程清晰化,使它生活化而融入於自然環境之中。3,景觀設計的創作發展方向應該能傳達出地方性關懷與反映文化特色,使主題與材料能突顯對地方自然與文化環境的了解與詮釋,同時喚醒觀賞者對於景觀的文化、生態與美學的喜愛。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選修課,學分數:0-3
上課時間:三/8,9,10
修課班級:景觀碩2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侯錦雄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星期三 15:00~17:00 〔景觀系研究室〕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1.侯錦雄,1998,景觀生態美學:城鄉風貌塑造的規劃與設計理念,均衡城鄉發展學術研討會,1-13,台中
2.胡寶林,2001,邁向非傳統美學和生態文化遠景的公共藝術,美育雜誌:120,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
3.倪再沁, 1997,台灣公共藝術的探討,台北:藝術家出版社
4.Andrew Nimmo, 2000, Edge of the Trees: Delivering Art to the Public Realm, city spaces Art & Design, 98-117
5.Gobster, P.H., 1999, An Ecological Aesthetic for Forest Landscape Management, Landscape Journal, 18 (1), 54–64.
6. Nassauer, J.I., 1992, The appearance of Ecological Systems as a Matter of Policy. Landscape Ecology, 6 (4), 239–250.
7.Russ Parsons, Terry C. Daniel., 2002. Good Looking: in Defense of Scenic Landscape aesthetics, Landscape and Urban Planning, Vol. 60, 43–56
8.Shelley Egoz & Jacky Bowring & Harvey C Perkins, 2001, Taste in Tansion: Form, Function, and Meaning in New Zealand’s farmed landscape, Landscape and Urban Planning, Vol.57, 177-196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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