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第2學期-1487 刑法總則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期中考 25
期末考 25
上課情形與平時小考 50 不定期舉辦小考,並審酌學生出席率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87 人選讀,尚餘名額-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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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張麗卿

教育目標

本課程是學習刑法之通論,亦是接下來學習刑法分則之前,必須先有通盤認識的課程。由於刑法總則的理論非常抽象,初學者往往因無法確實掌握,而容易產生挫折,故本課程以連貫及活潑之教學方法,將學生引導至理解刑法及喜愛刑法之學習效果,即嘗試讓學生以輕鬆的心情,進入學習刑法的大門。課程中並輔以圖表及實際案例解說之方式,教導學生思考學習刑法的目的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使學生能夠從中獲得學習的樂趣與效果,以期學生能夠掌握刑法總責的理論並加以運用。

課程概述

刑法乃規定犯罪及法律效果之刑罰的關係之行為規範,而刑法總則為刑法規定共同適用之準則,亦為研習刑事法之基礎,其於犯罪之基本觀念及刑罰之終極目的,在理論方面固值作深入之比較研究,而在實際運用上,尤須注意其妥適性。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張麗卿,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五南,2012年9月
張麗卿,新刑法探索,元照,2012年10月
張麗卿,司法精神醫學,元照,2011年4月
林山田,刑法通論(上)(下),自版,2008年1月
林東茂,刑法綜覽,一品,2012年8月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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