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第2學期-2381 建築表現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作業(含隨堂考試) 80
出席率 10
課堂表現 5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53 人選讀,尚餘名額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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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陳林蔚

教育目標

「表現法」是一種溝通的能力,因此傳統的建築圖學只是表現法的一部份。本課程的目的是在訓練同學可以將自己的想法作有效的表達和溝通。除了傳統的圖學外,還包括中、英文字的書寫,基本素描、模型、攝影、口頭表現等。本課程將不包括使用電腦的表現法,所有涉及數位運算的技巧將在電腦相關課程教授。

課程概述

課程概述:建築表現法為建築系一年級學生的必修課程,目的在訓練同學熟悉建築專業上各種表現工具與技巧,以作為爾後建築設計中表達與再現的基礎。故此,訓練同學將自己的想法作有效的表達與溝通,是本課程訓練的基本目標。此外,除了要熟練各種溝通相關的方法與工具,同時必須讓設計思考的過程,能夠以具體的圖象方式清楚呈現。課程內容包括傳統的圖學、基礎素描、各種表達素材與技巧的運用,強調各種相關的溝通方法或工具的基本原理與統合。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2008,《建築:形式、空間和秩序 (Ching, Francis D. K., Architecture: Form, Space, & Order)》,第三版,劉從紅 譯,天津:天津大學出版社。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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