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第2學期-2925 公民文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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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 | 30 | |
期末考 | 40 | |
平時 | 30 | 主要以出席率計算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5人,已有75 人選讀,尚餘名額0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林子立教育目標
為使初學者能對公民知識有一基本了解,本課程將討論憲政主義的歷史由來,憲政主義與政府制度相關性,以及人權與公共利益的衝突與最適化衡量(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並配合我國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期使學生能藉由憲法瞭解國家憲政並反映社會時代動向,目的在使修習者能具備公民知識之基本理論,並對政府機制有更深層的認識,以便對公民社會的發展具備思考、批判的能力。
課程概述
本課程為全校大二學生之共同必修課,2學分之學期課程應包含下列六個部份的內容:
一.民主憲政的發展
二.人民的權利與義務
三.政府體制
四.政治參與
五.現行法律體系
六.國際關係與現勢。
課程目標在於:
1.培養學生對人民權利與義務之基本認識
2.培養學生民主法治的素養
3.培養學生的國家觀
4.培養學生的世界觀。
學生通過此課程後所培養的能力:
主要有
1、履行公民責任能力。
2、道德思辨與實踐能力。
3、欣賞多元文化能力。
4、具備國際視野能力。
5、聆聽、表達及溝通能力。
6、分析、推理及整合能力。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0-2
上課時間:三/8,9[C112]
修課班級:經濟,社會,社工系2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預選限經濟系,社會系,社工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林子立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下課時間於潘兆民老師研究室C 218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自編教材與PPT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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