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第1學期-2279 司法與社會工作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出缺席 | 20 | |
平時作業 | 30 | |
期中考 | 20 | |
期末考 | 3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39 人選讀,尚餘名額31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社工教師教育目標
1.讓社工人員知悉社工法律的交互關係。
2.社工人員應初步瞭解的法律種類。
3.讓社工人員認識司法工作場域,包括甄審機構,如檢察署、法院、民刑少家法庭及執行機構,包括觀護及保安處分相關機構。
4.認識社工相關民刑、行政法的重要內容簡介。
5.社會工作者在司法場域的角色功能運作。
課程概述
1990年代社會立法進入所謂的擴張期,社會工作介入逐漸地被納入相關法律規定內,而且比重愈來愈吃重。本課程主要在引導同學認識在主要司法領域裡面社會工作所被賦與的角色有哪些,以及探討特殊情境加害人與被害人的處遇議題。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選修課,學分數:2-0
上課時間:三/10,11[SS206]
修課班級:社工系3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預選限三年級;不開放推廣部附讀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社工教師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事先與老師約定時間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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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英等(2010),如何與非志願個案工作。台北:張老師文化。
郝鳳鳴(2008),社會法。台北:新學林。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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