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第1學期-2279 司法與社會工作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出缺席 20
平時作業 30
期中考 20
期末考 3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39 人選讀,尚餘名額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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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社工教師

教育目標

1.讓社工人員知悉社工法律的交互關係。 2.社工人員應初步瞭解的法律種類。 3.讓社工人員認識司法工作場域,包括甄審機構,如檢察署、法院、民刑少家法庭及執行機構,包括觀護及保安處分相關機構。 4.認識社工相關民刑、行政法的重要內容簡介。 5.社會工作者在司法場域的角色功能運作。

課程概述

1990年代社會立法進入所謂的擴張期,社會工作介入逐漸地被納入相關法律規定內,而且比重愈來愈吃重。本課程主要在引導同學認識在主要司法領域裡面社會工作所被賦與的角色有哪些,以及探討特殊情境加害人與被害人的處遇議題。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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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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