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第2學期-2086 行政法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出席 10 缺課一次扣總分兩分,有請假者扣總分一分
期中考試 40
期末考試 40
筆記 1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73 人選讀,尚餘名額-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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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呂炳寬

教育目標

從二十一世紀初起許多影響我國行政法制度的法典逐一實施,從新制定的行政程序法以及陸續修訂的行政執行法、行政訴訟法、訴願法、公務人員保障法、行政罰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若加上大法官的解釋以及新學說,便可以發現行政法在我國所顯現的「活力」。但是,這種活力卻導致學生普遍失去方向,視學習行政法為畏途。本課程設計主要採「體系教學法」,以行政法之概念體系為綱領,有系統的帶引同學進入繁雜的行政法領域中,此外,輔以個案分析與行政法院之判決,讓學生能有效運用行政法學理。最後,本課程並計畫針對國家考試以及研究所考試,輔導學生解答歷屆題目,以適應未來就業考試與升學。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課堂指定教科書: 呂炳寬,行政法,台中:康德,2013年。
行政類小六法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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