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第2學期-2785 建築設計習作(四)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寒假作業 | 10 | |
第1個設計 | 35 | |
第2個設計 | 55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41 人選讀,尚餘名額29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賴人碩教育目標
課程目標/建築設計可以說是創作者在特定的概念(idea)指導之下,經過思考程序,用型式(form)傳達他的意念和感情的一個過程。因此建築設計所使用的首先就是形
式,形式可以是實體也可以是空間,其次設計更是思考的過程,雖然過程總會有一個結果,但設計的活動本身就是翻來履去的過程,這個過程和形式必是一
個或少數幾個概念的控制下,最後傳達創作者的意念和感情。也就是賦予建築一種意義。然而有意義的概念卻涉及到文化和社會的問題,概念是否有意義是
否合宜,也都是每位創作者必須思考的問題。經過一學期的專業建築設計,大家會發現設計不只是對空間的抽象化思考,除了概念傳達,還得用建築空間表
現出概念來,加上對法規限制、結構與構造系合理、物環要求及細部思考等,建築成為很真實。建築所含蓋的範圍很廣,所以本學期課程仍然是從建築出發,
直接面對真的建築。並配合大二其他必修課程,像建築構造與建築物環等,將會容入建築設計學裡,成為主要的練習元素,再加上對整體建築與複合性功能
架構的操作,也都是本學期的訓練重點。
課程內涵/ a.空間構成與建築元素的操作 b.行為因素與空間機能的關係 c.複合的空間組織架構的練習 d.建築構造.細部設計與建築材料在空間上的使用 e.建築物理
與環境的配合 f.熟練的器材表現建築在尚沒營建完成前的觀察 g.培養建築的紀律
課程概述
1.練習完成一個建築設計案 2.培養分析問題的能力 3.發展設計概念構思與執行的能力 4.初步學習整合建築機能與相關建築系統 5.學習觀察環境並加以回應 6.熟習建築元素與傢俱的尺度與表現方式 7.完成建築表現法的基本訓練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0-6
上課時間:一/6,7,8,9,四/2,3,4,5,6,7,8,9
修課班級:建築系2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賴人碩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星期一1200-1330;星期四1200-1330.在系研究室;星期五0900-1200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1.Francis D.K Ching, Architecture, Space, Form and order/ John Wiley & Son
2.Francis D.K Ching, Building Construction illustrated/ John Wiley & Son
3.彭一剛,建築空間組合論 /地景
4.劉育東,建築的涵意/ 胡氏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建築設計習作(四)歷史開課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