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第1學期-2103 地方政府與自治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期中考試或報告 | 30 | 如校外參訪地方政府,則交心得報告 |
期末考 | 30 | |
平時成績 | 40 | 包括出缺席率、師生討論及上課秩序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60 人選讀,尚餘名額10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楊正寬教育目標
為因應我國中央及地方政府二級制的改革,包括一系列的精簡台灣省政府組織、自治區劃及直轄市改制,地方制度法做了大幅度的修改:而且地方政府近年來大量應用公共管理及行政學相關領域的理論,使得地方政府與自治趨向地方治理、跨域治理、多層次治理、網絡治理及全局治理的理論去發展。本課程重點除增強地方制度基礎實務的認識之外,更加強對修法部分的介紹,使學習者確實掌握當前地方政府與自治運作與瞭解未來發展。
■ 課程目標 (Course Objectives)
一、瞭解地方政府與自治的意涵、理論基礎、自治監督及地方民主與治理的相互關係。
二、認識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府際關係與跨域治理,以及都會治理的理論與實務。
三、瞭解地方自治組織,包括地方政府行政與立法機關組織與功能。
四、學習地方治理的方法,包括行政區劃、地方財政、社區總體營造、地方產業及經濟發展。
五、瞭解地方政府與自治的運作,包括地方選舉、派系、府會關係及地方民主與公民參與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選修課,學分數:2-0
上課時間:四/8,9[SS202]
修課班級:行政系3,4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楊正寬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週四8-9節,在系辦或教師休息室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林清,地方政府與政治(含地方自治概要),台北:志光,民國102年。
王寶鑑,地方政府與自治,大龍海文化,民國103年。
台灣省政府,修憲後地方政治與行政發展-省政業務研討會實錄,民國88年。
中華民國憲法(有關地方制度部分)。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地方制度法。
財政收支劃分法。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地方政府與自治歷史開課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