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第1學期-3491 攝影與社會:美學的社會評判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課堂參與 20
小組實作 30
小組課堂報告 30
個人期末書面報告 20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45人,已有44 人選讀,尚餘名額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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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陳逸淳

教育目標

如果我們已經確定,攝影已經是當代藝術裡頭的一個十分成熟的次領域,那麼本課程的目的在於去探究,攝影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藝術?社會學家Pierre Bourdieu說,攝影是一種中等藝術(a middle-brow art, un art moyen),是一種既非上流,也非平庸的藝術:根據Bourdieu的調查,上流階級認為攝影是一種較次級的藝術,下層階級則認為攝影的主要功能並非藝術,而是在於記錄。本課程將探討攝影活動在技術史和藝術史之外的社會意義,並透過實作來探索攝影美學的社會評判。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Barthes, Roland,1995,許綺玲譯,《明室:攝影札記》,台北:台灣攝影工作室。
Benjamin, Walter,1998,許綺玲譯,〈攝影小史〉〈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作品〉,《迎向靈光消逝的年代》,台北:台灣攝影工作室。
Bourdieu, Pierre, 1996, Photography: A Middle-Brow Art,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Freund, Gisele,1990,攝影與社會,攝影家出版社。
Struken, Marita and Cartwright, Lisa,2009,陳品秀譯,《觀看的實踐:給所有
影像世代的視覺文化導論》,台北:臉譜。
Susan Sontag,2004,黃翰荻譯,《旁觀他人之痛苦》,台北:麥田。
林志明,《複多與張力》,台北:田園城市。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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