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第1學期-8555 民法債編總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平時成績 | 40 | 以出席率、上課回答及參與度為評分標準 |
期中考 | 30 | |
期末考 | 3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54 人選讀,尚餘名額16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林恩瑋教育目標
本課程在於建立修課學生民法債編的基礎概念,輔以理解實務操作民法債編之方式,學習基礎的民事財產法之方法與解釋。課程目標有四:
一、建立學生民法債編之基礎知識,並使之熟悉基本原則操作。
二、使學生熟悉司法實務關於債編問題之見解。
三、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與發展民事財產法之相關問題。
四、訓練學生回應操作民事財產法的原理運作模式。
課程概述
研究民法上所規定的債之通則,就債的發生、標的、效力、移轉、消滅與多數債務人及多數債權人等之理論與實踐。債法 具有交易法的色彩,於今日人與人接觸頻繁,發生財產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甚多之情形下,最為重要。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3-3
上課時間:六/2,3,4[SS210]
修課班級:法律系2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林恩瑋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每週二下午,於教師研究室。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本課程不指定教科書,以教師獨立製作之投影片資料為主。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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