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第2學期-3016 法學方法論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課堂報告與書面報告 | 33 | |
期末考考試 | 33 | |
出席狀況 | 33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48 人選讀,尚餘名額22人。
本課程可網路登記,目前已登記人數為 1 人,選上機率為99.9%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蕭淑芬教育目標
本課程之教學目標為以下兩點:1.探討法的本質與法律制度中正義的理論。2.探討司法院大法官之憲法解釋論。主要內容係就立法與裁判等角度,思考法的制度與理論。具體的內容包括法的種類、效力與強制、法源論、權利論、法解釋論、法正義論、法政策論等項目。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選課,學分數:0-2
上課時間:二/3,4[C106]
修課班級:法律系4B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蕭淑芬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星期二法理學課後法律系研究室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人性觀與法哲學 長尾龍一著 鄭才崑,黃源盛譯註 商鼎出版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課堂上指定之論文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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