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第1學期-3035 民法總則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期中考 | 40 | |
期末考 | 50 | |
平時成績 | 1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25人,已有37 人選讀,尚餘名額-12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高得潤教育目標
學習民法總則形同在建立學習民法之根基,如同建立一大工程時必須先將工程的根基打好一樣,上課時將由簡單易懂的「人」開始講解,其次是「物」,接著是「法律行為」等逐漸進入抽象的觀念裏,務必在一學年的上下學期中,學好民法總則,以便進入民法之「債總」「債各」「物權」「親屬繼承」等領域中,是為本課程之目標,期待大家共同努力學習。
課程概述
總則編為民法之基礎,本課程說明我國民法總則編之原理原則,注重培養對我國法制的瞭解,從學理與實務上學習民法之運用方法。期能使同學熟悉民法總則的基本概念與思維方式,以奠定未來民法其他各編之基礎。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選修課,學分數:3-3
上課時間:六/2,3,4[A101]
修課班級:碩,共選修(法律系開)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碩丙組基礎課程,不計入碩士課程學分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高得潤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隨時於系辦或研究室,事前可先約定時間地點。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三民書局 施啟揚著 「民法總則」
小六法全書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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