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第1學期-3036 刑法總則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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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成績 | 30 | 出席狀況,上課互動。 |
期中考 | 30 | 閱卷基準-原則上採國考基準,但可依全班學習狀況柔性調整。 |
學期報告 | 40 | 小組報告-書面20%,口頭20%。惟,具體授課進度會因同學們聽講情形暨學習狀況而有所變化,如進度有所拖延無暇進行學期報告,則本欄改以期末考作為評分方式。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25人,已有37 人選讀,尚餘名額-12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劉芳伶教育目標
1.使履修者能體系性地認識刑法學及刑法,併進一步引起其學習熱誠與研究興趣。
2.使履修者能體系性地理解「犯罪論」之理論與實務,併能進一步操作進而運用於具體個案。
3.使履修者能學習如何閱讀判決並分析之。
課程概述
刑法總則乃規定犯罪成立之一般要件及法律效果之法律規範,其核心之內容為刑法之一般適用原則、犯罪論、法律效果論及競合論。刑法總則為刑罰法規(含特別刑法、實質刑法及附屬刑法)之共同適用的準則,亦為研習刑事法之基礎。其中,犯罪論涉及犯罪判斷之客體、犯罪判斷之基準及程序;法律效果論刑罰及保安處分之終極目的、種類、裁量基準及刑事政策之理念。在理論方面固值作深入之比較研究,而在實際運用上,也須注意其妥適性,於學習過程中,也應在抽象與具體之間,來回觀照。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選修課,學分數:3-3
上課時間:四/10,11,12[AG103]
修課班級:碩,共選修(法律系開)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碩丙組基礎課程,不計入碩士課程學分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劉芳伶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個別預約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1 http://fjudkm.judicial.gov.tw/(司法智識庫)
2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3 劉芳伶自編教材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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