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第2學期-2725 伴奏實習(104下)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 配分比例 | 說明 |
---|---|---|
平時成績 | 30 | |
音樂會伴奏 | 70 |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4 人選讀,尚餘名額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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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音樂教師教育目標
鋼琴伴奏與鋼琴伴奏實習課程須知
一、 大學部學生修習的鋼琴伴奏課屬於團體課,必須上大班課。
二、 大學部學生修習鋼琴伴奏實習課程時,必須為其他樂器的同學伴奏音樂會,伴奏時間總和必須滿60分鐘(一場全場音樂、兩場半場音樂會累積),91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須加修一個室內樂學分。
三、 伴奏總時數可以累計音樂會與分組音樂會時間,並且可由不同學期伴奏時間累計,只要在畢業之前累計滿時數即可。
四、 以被伴奏者的老師為指導老師,每次上課必須簽上課卡,音樂時繳交,最低上課次數為個別課上課次數的半數。平時成績佔30%,由指導老師評分;音樂會成績佔70%,由該場音樂會評分老師評分,請於音樂前先提醒評分老師需給伴奏成績並一併繳回系辦公室。
五、 伴奏實習的成績計算是在所有伴奏時間累計滿後,才送成績。修習「伴奏實習」課程應等到伴奏時間累計滿後,或是確定可以累計伴奏時間的學期才註冊選課該學分。已選該學分的學期若未累積滿伴奏時間,該學期成績將以零分計算。
六、 伴奏累積表於系辦公室取得,自己填寫,並於每次演奏後,交由韓助教記錄及保管。
課程資訊
基本資料
必修課,學分數:0-1
上課時間:
修課班級:音樂系1-4
修課年級:年級以上
選課備註:鍵盤組必修1學期,不開放推廣部附讀
教師與教學助理
授課教師:音樂教師
大班TA或教學助理:尚無資料
Office Hour依照主奏者上課時間、地點
授課大綱
授課大綱:開啟授課大綱(授課計畫表)
(開在新視窗)
參考書目
依教師安排
開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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