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第2學期-2727 主修樂器(重修班下) 課程資訊

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
平時成績 30
音樂會或考試 70 舉辦音樂會(70%)或參加期末考(分組音樂會23.3%+期末考46.7%)

選課分析

本課程名額為 70人,已有5 人選讀,尚餘名額65人。


登入後可進行最愛課程追蹤 [按此登入]。

授課教師

音樂教師

教育目標

主修科目必須修滿24個「主修」學分,通過技巧考試並舉行大三半場音樂會及大四全場音樂會(畢業演奏會),全部通過後方可畢業。

課程資訊

參考書目

依照教師指定曲目

開課紀錄

您可查詢過去本課程開課紀錄。 主修樂器(重修班下)歷史開課紀錄查詢